成都军警没毙了艾未未是太仁慈
什么叫死亡,在没有找到尸体的情况下,《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警察不放任艾未未们在灾区做所谓调查,就跟我虽然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也不会有人傻到把自己的新娘送到我床上裸睡一晚来考验我的定力是同样的道理,这是个做不起的测试。在那之前不久,拉萨就因为外部力量的教唆和策动,造成暴乱死了不少人。
打比方,人家新婚之夜忙了一天后半夜正要入睡,你却去拜访,弄的别人慌乱和忙活,你却还说:“你不要管我,让我自己在你家随便坐坐。”这说的通么?四川大地震是遭大灾了,真有爱心,艾未未人等应该做的是屁都不要放一个,该捐血捐血该捐钱捐钱,捐完滚蛋,这么简单的事儿他不做,却在这个时候去搞什么调查,理由“这是公民权利!”,我如果是地主,我当然有权利打他一脸的狗血,公民权利也不该这时候滥用,何况艾未未这等有露阴癖前科的人,半夜坐在人家家里,新郎放心的下么?
据我所知,美国灾区,军警是持枪维持秩序的,艾未未等那么有国际主义精神,这次本该去海地调查一下房屋质量问题,相近的地震规模和和远超四川大地震的死亡总数,有那么多国际救援队帮忙,但从废墟里挖出的人可比中国少太多了。美国遭受同样大灾难,会选择什么方式,会不会比中国更加管制,那是他们的问题,我们不可能在人类罕见的大灾难之后,去坐等美国也遭受同样灾难,然后再以他们为标准采取自救。但现实还是有一定参照作用的,美国前不久水灾、火灾的时候,抢掠、强奸犯罪多不胜数,因而可以推断他们要遭受四川这样的大灾的话,绝对会比中国更加管制,否则,它只有完蛋。美国人均GDP远超中国,但他们的道德秩序竟然如此不堪,可以推断,他们如果经济下滑到中国同等水平的话,那就是个人间地狱。所谓“仓禀实而知礼仪”,这话,在美国体现的并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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